案件管理部门是统筹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重要一环,负有分析研判、流程监控、质量评查等监管职责。其中案件质量评查尤为关键。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关乎司法公正与社会公平正义。张家口市万全区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始终将案件评查作为提升办案质效、强化内部监督的关键举措,通过一系列实践与探索,形成了一套有效的经验做法。
一、完善评查机制,确保流程规范
按照《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河北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制定本院评查计划、评查标准,从案件抽取、评查方法、问题反馈到整改落实,每个环节都明确责任主体与时间节点,形成闭环管理,使评查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效开展。
二、创新评查方式,提升评查质效
内部评查与外部监督协同,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评查,借助“外脑”力量,拓宽监督视角,增强评查公信力。同时加强与外单位的沟通协作,连同政法委开展评查工作,形成监督合力。
三、强化评查结果运用,推动问题整改
建立问题台账,对评查出的问题逐一列明,明确整改要求与期限,确保问题真实整改。对于瑕疵、不合格案件,上报检察长,同时反馈至检务督察部门。
通过完善评查机制、创新评查方式等一系列举措,本院办案质效明显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把注意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