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万全区人民检察院
内设机构整合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就进一步做好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制定如下整合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权责清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检察权运行监督和管理体系,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坚持以检察权的合理配置与规范运行为目标,遵循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按照横向大部制、纵向扁平化、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思路,调整机构设置,完善职能配置,优化人员结构,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组织结构。
二、主要内容
(一)整合内设机构,实行“五部”制
根据检察职能配置,按照突出业务部门,精简综合部门的原则,将原有内设机构,整合为“五部”,即侦查监督部、公诉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案件管理部、综合保障部。
(二)减少中间层级,实行扁平化管理
各部根据职能需求配备主任检察官若干名、检察官助理若干名、书记员若干名,建立以主任检察官为主体的执法办案模式。
(三)实行人员分类,优化资源配置
依据中组部、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意见》,对现有在编人员按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检察行政人员进行分类管理。
三、各部门主要职责
1、侦查监督部由侦查监督科、刑事执行检察科整合而成。主要负责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和对刑罚执行现监管活动进行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过程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查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公诉部由公诉科、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整合而成。主要负责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民事行政检察部由民事行政检察科更名而成。主要负责民事行政检察的诉讼监督工作,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案件管理部由案件管理办公室、控告申诉检察科、法律政策研究室整合而成。主要负责案件管理、监督和法律文书保管、开具、送达;负责控告申诉业务、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委员会、人民监督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综合保障部由办公室、政治处、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整合而成。主要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计财装备、办公办案保障、机关日常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检察信息化建设、检察技术保障、司法警察等工作;负责党组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宣传、教育培训、老干部等工作;负责基层院建设及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保持原有职能,不参与此次整合。
本内设机构整合方案由院党组研究通过并负责解释。
二0一七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