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全区院
依法批捕一起冒充警察抢劫案
万全区院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以抢劫罪、招摇撞骗罪批准逮捕了冒充警察实施抢劫的犯罪嫌疑人孙某某。
经查,2018年1月7日14时许,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带领朱某某、袁某某、任某某身穿假警服驾驶汽车将受害人刘某某、孙某某驾驶的汽车无故别停,孙某某下车后对刘某某进行殴打,并扣下二人手机,控制二人到张北后又从张北返回万全,并以警察的名义进行威胁,称如果不给钱就将二人以卖淫嫖娼拘留罚款,分三次要走他们身上现金共2900元。受害人刘某某报案后,公安机关迅速将其四人抓获归案。审讯中发现,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冒充张家口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刑警大队民警招募辅警二十余人,收取押金,并给所招募的辅警配发警服,安排他们平常在村里进行巡逻、消防灭火等工作。而参与抢劫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朱某某、袁某某、任某某均为孙某某招募来的假辅警,直到案发还被蒙在鼓里。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冒充人民警察多次实施诈骗行为,获取非法利益,以暴力手段抢劫刘某某、孙某某,涉嫌招摇撞骗罪、抢劫罪,故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而朱某某、袁某某、任某某三人在抢劫过程中主观上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明确,所起作用较小,三人涉嫌抢劫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条件,故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案件正在审查起诉中。